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弘扬“人人参与志愿服务、各方支持志愿服务”的社会正气,让“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更深入人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区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联合区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力表彰表现优异的志愿服务项目、团队、个人,激励广大志愿者继续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现开展2016-2017年度海珠区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时段:2016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对象:在海珠地区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或在海珠地区参与、开展志愿服务项目的个人及集体
表彰申请方法
1.请点击打开海珠志愿者官网(http://www.hzvolunteer.org)——“义工动态”栏目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奖项申报表,并于3月20日12:00前将所有相关申报材料邮寄或递交至海珠区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新港中路418号),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到邮箱 haizhuzyz@126.com(材料不全或逾期提交材料不予受理);
2.请于3月20日12:00前亲临海珠区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新港中路418号),现场填写表彰申请信息,递交申请材料,完成表彰申请程序(材料不全或逾期提交材料不予受理)。
(一)各奖项表彰申报表(附件1—4);
(二)各奖项申报材料可由志愿者自行提交,也可由推荐单位/志愿者团队推荐申请和提交;
(三)推荐单位/志愿者团队推荐时需填写推荐名单汇总表(适用于推荐多个个人和单位的组织,机关企业等单位需加盖公章,未注册的志愿服务团队无需盖章);
(四)请于2018年3月20日12:00前按表彰申请方式提交完整的材料,不全或逾期提交材料将不予受理。
(以上“i志愿”管理系统上的志愿时数截图)
(一)申报征集(即日起—2018年3月20日)
企业、社会服务机构、高校、志愿者团体可通过自荐或机构/团队推荐参与本次评选,可在海珠志愿者官网下载或直接到海珠区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前台领取相应表格。
(二)组织评选(2018年3月20日—3月30日)
1.初评:由区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查,根据各参评单位、个人、项目申报情况,择优确定初评名单;
2.复评:由区团委、志愿服务专家、资深志愿者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举办评审会,讨论确定拟表彰名单;
3.表彰公示:通过海珠区志愿者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三)表彰颁奖(2018年3月底)
组织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如有疑问 欢迎致电海珠区青年志愿者协会
联系人:肖小姐
联系电话:020—89025505
附件4-2016-2017年度海珠区志愿服务贡献奖申报表